老人去世后百万资产为何归居委会?就因签了这份协议,律师详解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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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5 20:25

老人去世后百万资产为何归居委会?就因签了这份协议,律师详解门道

由于“老龄化”叠加“少子化”,

养老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基于法律的规定,

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来安排养老,

成了一些老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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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苏省无锡市的法院

就审理了一起特殊的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确认老人与居委会签订的

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居委会尽到了为老人养老送终的义务,

判决老人留下的百万遗产归居委会所有。

(此前报道:独居老人被居委会照顾16年,

去世后冒出4位子女要继承遗产……)

那么,

遗赠扶养协议应当如何签订呢?

上海法治报邀请几位律师来解答

遗赠扶养须有“协议”

所谓“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李晓茂律师:所谓“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还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顾名思义必须订立协议,当然,这份协议本身未必名称就叫“遗赠扶养协议”。但只要其中的权利义务约定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要件,事实上就可认定为遗赠扶养协议。

其中,“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 根据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因此,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发生在无锡的这起案件中,老人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名为“处理意见”的协议,但其内容符合遗嘱扶养协议的要件。因此子女在起诉时,并未对该协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

在遗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则遗赠扶养协议应当优于其他继承形式,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上海尚法律师事务所和晓科律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可见,在遗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则遗赠扶养协议应当优先于其他继承形式,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效力包含两层意思。首先,当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进行遗产分割;其次,当其他继承形式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发生冲突的时候,应当以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优先分割,没有在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则按照其他继承形式进行分割。

一个人的遗产可能包含房产、汽车、存款、股票乃至对外的债权,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仅约定了其中一部分财产作为遗赠,那么在遗产的处理时,优先处理完遗赠扶养协议的部分之后,可以继续适用遗嘱和遗赠,乃至适用法定继承。

当然,遗赠人也可以在协议中明确,自己所有的遗产都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那么一般来说就不再适用其他继承形式了

虽然遗赠扶养协议的订立人一般为无人照顾的老人,但即使是有配偶子女的人,也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而且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配偶、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也就是说,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

遗赠扶养中的权利义务

既然是订立协议,那么还需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被扶养人对协议约定的财产在其生前不能做所有权的转移处分,而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

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潘轶律师:发生在无锡的这起案件中,老人去世后,他的子女们对居委会是否确实尽到了扶养义务提出了质疑,认为仅是给予“五保户”待遇、逢年过节探望送礼,做得并不“到位”,也与老人留下的遗产数额不对等,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对此我们必须认识到,遗赠扶养协议有别于商事合同,反映的是生活中的互帮互助,虽然有偿、双务,但是否等价往往是难以衡量的

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01

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

02

遗赠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03

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04

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或者组织;

05

遗赠的财产须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既然是订立协议,那么还需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被扶养人对协议约定的财产在其生前不能做所有权的转移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

同样,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甚至以一些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的,经被扶养人的近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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