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22/05/20 06:40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2022年5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

4、会议主持人:高学明先生。

5、列席人员:监事、高管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高学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高理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聘任高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聘任雷敏先生、高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聘任夏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聘任刘艳玲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政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聘任顿文博先生为公司行政总监,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聘任王鑫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鑫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9-65110505

传真:0379-64330181

电子邮箱:beibogufen@126.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20号。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聘任谢晓月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谢晓月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谢晓月女士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谢晓月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9-65110505

传真:0379-64330181

电子邮箱:beibogufen@126.com

上述聘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期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管等相关人员的公告》。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期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高管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2022年5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人:韩俊峰先生。

5、列席人员:高管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杨渊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计总监、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驶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高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雷敏先生、高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夏冰女士为财务总监,刘艳玲女士为审计总监、顿文博先生为行政总监、王鑫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单立平 黄志刚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监事会2名股东代表监事,并与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高学明先生、高理先生、夏冰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单立平先生、黄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高学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高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同意选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黄志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建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杨渊晰先生、韩俊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杨渊晰先生、韩俊峰先生与刘建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杨渊晰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审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行政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高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雷敏先生、高琦先生为副总经理,夏冰女士为财务总监,刘艳玲女士为审计总监,顿文博先生为行政总监,王鑫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鑫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9-65110505

传真:0379-64330181

电子邮箱:beibogufen@126.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20号

邮政编码:471003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谢晓月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谢晓月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谢晓月女士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9-65110505

传真:0379-64330181

电子邮箱:beibogufen@126.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20号

邮政编码:471003

公司向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附:高学明先生、高理先生、夏冰女士、单立平先生、黄志刚先生、杨渊晰先生、韩俊峰先生、刘建军先生、雷敏先生、高琦先生、刘艳玲女士、顿文博先生、王鑫女士、谢晓月女士简历。

高学明,中国公民,男,1958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至1994年,历任洛阳玻璃厂(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分厂厂长;1995年5月创立洛阳北玻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北玻玻璃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北玻三元流风机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出任与公司共同投资的洛阳北玻硅巢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学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3,689,825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理先生为关联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 理,中国公民,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2008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年至2009年任上海团结普瑞玛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调试工程师, 2009年至今,历任公司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师、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钢化事业部总经理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北玻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出任与公司共同投资的洛阳北玻硅巢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高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学明先生为关联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夏 冰,中国公民,女,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3年进入本公司,历任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财务部长,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主任职务、财务总监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夏冰女士持有我公司股份277,02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单立平,中国公民,男,1981年出生,南开大学民商法硕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杭州办公室合伙人、浙江省律协证券和资本市场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证券私募基金研究组组长、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联盟导师、浙江理工大学实务导师,单律师具有中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单立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单立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志刚,中国公民,男, 1981年出生, 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7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副所长;2015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职于鹤壁市永达食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兼董秘;2018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担任副所长;2021年10月至今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合伙人。现任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黄志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渊晰,中国公民,男,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中级会计职称,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玻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财务部长,财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审计总监,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玻副总经理。

杨渊晰先生持有我公司股份92,3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韩俊峰,中国公民,男,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设计师,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兼任事业部副总经理。

韩俊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23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韩俊峰先生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建军,中国公民,男,1963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主任。

刘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雷 敏,中国公民,男,1962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2月至2001年3月,历任洛阳钢厂第二轧钢厂厂长,洛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洛阳钢铁集团炼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01年4月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设备制造厂厂长、公司首席执行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雷敏先生持有我公司股份1,545,531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 琦,中国公民,男,1965年出生,武汉工业大学工业管理硕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至1995年就职于国家建材局装备总公司,1995年至1998年就职于北京恒人玻璃有限公司,1998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玻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和天津北玻玻璃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玻玻璃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北玻幕墙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琦先生持有我公司股份546,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艳玲,中国公民,女,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主管会计,洛阳财务一部部长,审计监察室主任。现任公司审计总监。

刘艳玲女士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顿文博,中国公民,男,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师,知识产权主管,公司控股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行管中心副主任,主任职务。现任公司行政总监、总裁助理,兼任全资子公司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北玻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顿文博先生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 鑫,中国公民,女,1985年出生,大学本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进入公司从事行政及证券相关工作;2011年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长。于2012年1月18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编号为2011-2A-624。

王鑫女士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晓月,中国公民,女,1985年出生,大学本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进入本公司任证券部文员。谢晓月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谢晓月女士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谢晓月女士未持有我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谢晓月女士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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