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这两项费用可以缓缴

大东北生活资讯

2022/08/06 11:23

今年8月至10月期间

对全市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

实施 阶段性缓缴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和生育保险费

缓缴期内

凡正常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参保职工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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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连市医保局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对大连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和生育保险费。

为什么要实施阶段性缓缴?

哪些单位可以申请办理?

参保人的医疗保障待遇会不会受影响?

……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1

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2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对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工作进行部署, 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2

是不是所有地市都执行阶段性缓缴政策?

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执行阶段性缓缴政策。

3

此次阶段性缓缴 适用对象范围有哪些?

此次阶段性缓缴适用的参保单位包括:

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4

此次阶段性缓缴是否包括生育保险?

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期间, 属于缓缴范围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单位同步缓缴生育保险费

5

如何申请办理阶段性缓缴?

此次阶段性缓缴创新服务方式,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省医保局和省税务局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全省阶段性缓缴的参保单位范围,范围内参保单位无需提交申请,直接享受缓缴政策。

6

个人缴费部分是否也同步缓缴?

缓缴期内, 个人缴费部分不缓缴,需要正常缴费。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账户正常发放。

7

阶段性缓缴期间

参保人的医疗保障待遇有何影响?

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期间, 凡正常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应享尽享,就医时正常报销医疗费用,正常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8

缓缴的费用需要在什么时间之前补缴?

缓缴单位在 2022年11月15日前补缴缓缴保费的,免收滞纳金。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采集:左莹

资料:市医保局

编辑:初昱含

校对:鞠传强 孟颖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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