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好消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家人也可以用啦!

社保100

2023/01/08 10:01

武汉市正式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在武汉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那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别担心看这里,跟着【武汉医保】一起来了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那些事!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下称“医保个人账户”)是医保部门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的一个账户,用于记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和单位缴费中按比例划入的医保费用。此外,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不设立医保个人账户。

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通过手机APP绑定

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条件包括:

医保个人账户授权人为武汉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且已经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

个人账户共济对象(也称“个人账户共济使用人”)为武汉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或居民医保参保人,使用人也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一个医保个人账户授权人可以与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绑定共济关系,一个使用人可以与多个授权人绑定,如子女可同时绑定父母双方的个人账户。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可通过“湖北智慧医保”手机APP完成,但医保关系正在转移或者终止、暂停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暂不能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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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

现在,武汉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家庭成员使用,个人账户共济对象(使用人)在武汉市市域内住院治疗、门诊就医或药店购药时发生的合规自负费用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结算。

拓展使用范围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允许用于支付武汉市参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合规费用。

目前,个人账户共济不支持武汉市域外就医结算。在省信息系统支持允许情况下,个人账户共济使用范围将逐步扩大。

个人账户共济操作指南

一、下载湖北智慧医保APP

下载安装湖北智慧医保APP。

二、账号登录

1.登录进入主页“医保电子凭证”登录界面,输入手机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2.账号注册:若没有账号,点击“注册”按钮注册账号。

三、共济账户授权

1.入口

进入首页“在线办理”模块点击“账户共济”,进入“家庭共济”界面选择“共济账户授权”选项,共济账户授权要求授权人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若没有激活则无法继续操作。

2.承诺书签订

进入“共济账户授权承诺书”界面,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后,点击“下一步”,手动输入申明内容或点击“一键输入”,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共济账户绑定

输入使用人的证件号码,可选填使用人手机号,选择与授权人关系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绑定。

四、共济账户解绑

1.入口

进入首页“在线办理”模块点击“账户共济”,进入“家庭共济”界面点击“共济账户解绑”选项。

2.共济账户解除绑定

进入“共济账户解除绑定”界面,显示当前已绑定的共济成员,可选择一个或多个进行解绑,绑定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成员无法解绑。

五、共济成员查询

1.入口

进入首页“在线办理”点击“账户共济”,进入“家庭共济”界面,选择“共济成员查询”选项。

2.共济成员查询

进入“共济成员查询”界面,自动查询出当前绑定的共济成员信息。

医保小贴士

“实施家庭成员共济”并不等于“医保卡可以全家使用”。国家医保电子凭证里有我们每个参保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编号等信息,实行“一人一码”,和身份证一样,仅限本人实名使用,必须“专码专用”。

将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保电子凭证冒名就医属欺诈骗保行为。因此,就医购药应出示使用人本人医保电子凭证。

参保人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后,结算将优先划扣使用人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若使用人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无余额,使用人为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时,系统将随机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

本篇文章来源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与社保100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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