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主持人被起诉,后续来了!

鲁网

2023/01/31 21:04

知名主持人被起诉,后续来了!

2018年,知名主持人杜海涛为网络投资平台“网利宝”拍摄视频广告,其粉丝穆先生收看后参与了“网利宝”的投资,不料遭遇平台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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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先生认为杜海涛作为“网利宝”的代言人,未尽到审查义务,于是将其诉至法院索赔近6万元。1月30日,记者获悉,近期,一审法院驳回了穆先生的诉讼请求,穆先生表示已提起上诉。

花4万投资“网利宝”遇爆雷

近日,穆先生告诉记者:“我以前很喜欢看杜海涛的节目,因为他的代言我才选择投资‘网利宝’。”他回忆,广告中声称“投资网利宝躺着也赚钱”,起初,“网利宝”承诺的收益率确实比较合理,“但没想到,投入4万多元,钱没挣到,半年后就爆雷了。2019年‘网利宝’网站关闭无法提现。”

多方维权无果后,2022年,穆先生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杜海涛,其认为杜海涛没有履行充分审查义务,要求赔偿损失46381元以及预期投资收益12888元。

杜海涛则辩称,签约之前,已审查“网利宝”及其经营主体的相关文件,对其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在“创意中插”视频中明确提示了投资风险,尽到了审慎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广告法》规定,除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以外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杜海涛在拍摄涉案广告时,对“网利宝”及其运营方北京网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利公司”)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调查,应当认定其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虽然被告在广告中使用了“工资就存网利宝”“投资网利宝躺着也赚钱”等渲染、推荐性言语,但并未对“网利宝”能否保本、保收益作出明确的保证性承诺,广告中也标注了“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字样,对投资“网利宝”作了必要的风险提示。因此,被告在广告中使用的言语,并不能证明被告明知或应知涉案广告为虚假广告。

近期,深圳南山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穆先生的诉讼请求。穆先生向记者表示,他已经提起了上诉。

此前报道

拿了广告费,拍拍屁股就走人?

2020年,大量网利宝投资者在杜海涛姐姐直播间里刷屏喊话,呼吁杜海涛为“网利宝”爆雷事件发声,被杜海涛姐姐回怼称“就没说法儿”“活该”等言论,引发网友热议。

据悉,“网利宝”作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主要为借出方和借入方提供借贷撮合服务。在发展过程中,“网利宝”的营销目光频频投向娱乐圈,除了杜海涛和《快乐大本营》外,网剧《大军师司马懿之虎啸龙吟》《猎场》里也出现“网利宝”的身影。

2019年5月,“网利宝”官方微博通报称,公司基于整体考虑,正式开展公司整合重组的工作。在此期间,平台加大力度对借款人催收,陆续回款,并暂停增发新标。然而不久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受理网利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并立案侦查。

杜海涛退102万元中插费用

2021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了《关于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公告中喊话曾代言P2P的明星们,要为自己的代言尽责。

同年4月,杜海涛以转账的方式将102万元转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银行账户,转账备注为“退中插费用”。

不配合清退工作,将追责

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公告称,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

“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称。

公告强调,自即日起,请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广告代言人),尽快联系该中心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如未在2021年2月10日前取得联系,将依法追责。

“明星就是利用大众对他们的信任,帮助P2P割了老百姓的韭菜。”看到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喊话P2P代言人配合清退,有网友评论道,“公众人物拿了代言费就应该负起责任。”“为拿钱就瞎忽悠,出事必须负责。”

记者注意到,此前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曾发布人人贷、积木盒子、和信贷、网信普惠、达飞、宜人贷等平台逃废债人员名单。

P2P频繁暴雷,多位明星代言人曾登热搜

近年来,鑫琦资产、e租宝、中晋资产、紫马财行、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有利网、爱投资、爱钱进等多个P2P平台暴雷,涉及众多为P2P产品“代言”的明星。

由于涉及金额巨大,诉求无门的投资者数次将代言人推到风口浪尖。

2020年7月1日,湖南卫视主持人汪涵曾代言的“爱钱进APP被立案侦查”。爱钱进出事后,众多网友冲进汪涵的微博评论区,向汪涵喊话还钱,把“汪涵被催债”顶上热搜。7月2日,“汪涵发声明道歉”再次成为热搜话题。

2020年7月12日,湖南卫视主持人杜海涛因曾广告合作过的“网利宝”出事,其姐姐在直播中说投资人“活该”,把弟弟杜海涛和自己“送”上了热搜。

代言的P2P产品出事后,有代言人积极回应,会跟进事件,但也有明星称,自己只是为P2P产品拍摄宣传视频、中插广告,并不算真正的代言人。

网利宝视频广告截图

杜海涛工作室就曾发布声明,“网利宝”曾在2018年通过广告代理商与我们进行拍摄中插广告的短期合作,未直接签过代言合同;“有利网诈骗”一事被曝光后,艺人杨迪也发表声明,称自己不是“有利网”代言人,录制宣传视频未收取任何费用。

“明星为这种产品做广告,有的明确注明广告代言人,有的没有明确注明广告代言人,但通过视频或图片的方式为某家产品直接做宣传的,这通常都具有广告代言人的性质。”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指出。

来源 中宏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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