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项违法行为 厦门银行被罚沒765万 多名责任人被罚

城市金融报华网

2023/02/0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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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金融在线

1月30日,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行政处罚,因23项违规行为,厦门银行被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67.17元,罚款764.6万元。

具体违法事由如下:

1、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

2、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

3、违反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4、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内部控制及其他管理规定;

5、未准确报送金融统计数据;

6、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备案;

7、涉诈账户管理不到位;

8、将外包服务机构发展为特约商户;

9、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

10、个别现金从业人员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

11、误收假币未按规定报告;

12、未按规定解缴假币;

13、冠字号码采集、存储不符合规定;

14、延解、占压和挪用收纳的预算收入;

15、国库集中支付退回资金未及时退回国库,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16、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17、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异议,异议处理超期;

18、因系统原因发生未经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19、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管理员用户兼任查询用户;

20、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2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交易记录;

23、未按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此外,还有多名相关当事人被罚。其中,时任副行长的谢彤华,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被罚8.5万。

时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的赵志豫,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被罚6.5万。

时任网络金融部总经理的李飞,对未按规定保存客户交易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2万。

时任营运管理部副总经理的吴臻,对涉诈账户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5万。

时任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的秦刚,对将外包服务机构发展为特约商户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5万。

时任厦门业务管理总部零售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的蒋展欣,对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5万。

时任厦门业务管理总部营运管理部总经理的陈丽琨,对误收假币未按规定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5万。

厦门银行成立于1996年,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是福建省首家上市城商行。

近期,厦门银行业绩快报显示,2022年,厦门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8.79亿元,同比增长10.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4亿元,同比增长15.44%。

资产规模方面,截至2022年末,厦门银行总资产3712.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67%。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2年末,厦门银行不良贷款率0.86%,较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87.96%,较上年末上升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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