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迎新规:最大限度放权赋能,力争年内“封关运作”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3/02/08 18:31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吴文汐 广州报道2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制定情况、主要特点和主要内容。

据了解,此次《条例》共八章66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中提出的“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新产业”“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机制”四新任务要求,对合作区治理体系、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产业发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和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正式出台实施是合作区开发建设进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在会上表示,接下来,将全力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落地落实各项制度举措,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推动合作区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总体方案》中提出,立足粤澳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围绕澳门产业多元发展主攻方向,加强政策扶持,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

《条例》围绕《总体方案》提出的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进一步细化了支持促进四大产业的内容,强化人才、税收等支持保障措施。

例如,《条例》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中提出规定支持引进国内外顶尖科研院所设立重大创新平台,创建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支持构建特色微电子产业链,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发展大健康产业,推动依法开展干细胞、体细胞临床项目等前沿医疗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推动文旅跨界融合,发展影视、原创艺术、动漫、电竞等文化创意产业等。

在强化人才支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为吸引、集聚国际高端人才参与合作区建设,《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支持合作区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加强与澳门优才计划的衔接,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人才招聘、评价激励、科研管理等制度。同时,第三十七条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了具体堵塞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

朱伟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立足“吸引新澳企、壮大新澳资”推动引进更多具有粤澳特色、根植性强、带动力强的产业项目落地。

朱伟提到,将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高水平打造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支点,推动粤澳合作区在中医药等领域布局建设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推动国家加快出台金融支持合作区建设专项政策,促进合作区金融业面向澳门高度开放,大幅降低澳门银行保险金融机构进入合作区准入门槛。发挥琴澳文旅会展独特优势,高标准举报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暨世界湾区论坛,研究打造澳门商贸一条街、美食一条街等重点文旅项目,共同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推动与澳门学校的交流与合作

在推动合作区深度对接澳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为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方面,《条例》在推动深度对接上下功夫,积极回应澳门居民关切,明确支持、鼓励的各项便利措施。

聚焦澳门居民关切的教育、居住、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条例》推动合作区深度对接澳门民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例如,第三十九条规定支持合作区完善在合作区就业、居住的澳门居民子女就学政策,建立衔接澳门的教育服务机制,推动与澳门学校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在合作区内开办澳门子弟学校、子弟班等。第四十条规定支持合作区打造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中葡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为澳门青年提供更多的创新创业空间。

朱伟表示,我们将聚焦澳门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为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生活就业提供更多便利条件,着力提升合作区的人气、商气、烟火气。今年,将重点推动“分线管理”重大政策落地,力争年内“封关运作”,在全面取消澳门非营运小客车入出合作区配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放开澳门单牌营运车辆入出合作区,实现跨境要素更加高效便捷流动,塑造琴澳一体化发展基本形态。在民生融合方面,“澳门新街坊”项目预计今年建成,届时将为澳门居民提供约4000套住房。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副主任吴子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合作区将会通过条例的规定,在澳门新街坊推进多项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实施,作为衔接澳门的试点。在教育方面,澳门新街坊将探索建立对接澳门教育服务的学校,供澳门居民和子女就读。在医疗方面,澳门新街坊将探索建设澳门模式的卫生站,争取让澳门医疗人员能够在卫生站执业,以及能够在卫生站使用在澳门上市的部分药品。在养老方面,考虑建设不同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多功能的活动室、健身区、长者饭堂等,以及提供长者健康服务、资源服务、社会教育等。

促进琴澳一体化发展

琴澳地区山水相连,不同规则和机制交错并存,是粤澳合作的前沿。在这样的区域内,加快实现与澳门的一体化发展,推进规则对接、机制衔接,有助于彰显“两制”优势,推动澳门与内地的互融发展。

在促进人员、货物、资金、数据等要素在合作区高效便捷流通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条例》作了相关规定。

例如,促进人员、货物便利流动上,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二条对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人员通关便利、出入境便利作出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第五十三条规定支持合作区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放宽各类投资者在合作区开展投资贸易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等。

推动金融开放、促进数据跨境安全便利流动方面,第三十五条规定鼓励合作区营造与港澳、国际接轨的金融营商环境;第五十四条规定支持合作区建立与其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推动合作区与澳门资金自由便利流动,建立适应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需要的跨境投融资管理制度。

此外,《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加强琴澳一体化立体交通体系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川表示,接下来,将加快推进十字门隧道、黑白面将军山隧道、杧洲隧道等一批在建的互联互通项目,支持合作区加强“二线”通道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谋划、规划、建设高铁等一批连接合作区与大湾区中心城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助力合作区建立更加畅通便捷的对外联系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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