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转发,警醒身边人!附公安机关资金返还公告!

潍坊传媒网

2023/02/08 19:54

小区里的反诈横幅

菜市场里的反诈标语

外卖上的反诈小提示

还有一系列反诈视频和反诈海报

看了!学了!也记住了!

为什么还是会被骗?

难道你真的是“易受骗体质”?

什么人容易被骗?

诈骗分子是利用什么心理弱点?

一起来看看

最近潍坊发生的几起真实案例

总结一下骗子的常用“套路”

关于王某被电信网络诈骗案资金返还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文件规定,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对“王某被诈骗案”中,被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被骗人王某。按照《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该案按比例返还事项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2022年5月20日12时33分,王某拨打110报警称:2022年5月20日11时左右,其在潍坊市高新区接到一个订餐电话后被对方以代买红酒为由诈骗12000元。

受害人王某被骗资金流向:

依据《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王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符合通知中按比例返还条件,可以按比例予以返还。按照规定中的返还计算公式计算,以上账户应返还4632.08元,实际返还受害人王某资金共4632.08元。

该公告公告期自今日起共三十日,公告期间内与该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高新公安分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新公安分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返还,并重新确定“王某被诈骗案”被害人王某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高新公安分局将按照原确定的比例返还被冻结资金。

联系人:张警官、唐警官。

特此公告

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3年2月7日

关于于某被电信网络诈骗案资金返还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文件规定,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对“于某被诈骗案”中,被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被骗人于某。按照《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该案按比例返还事项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2022年3月25日,高新区居民于某报警称:2022年3月25日9时许,在潍坊市高新区玉清街东方路北,其被人冒充合作伙伴“宋总”以垫付资金的名义诈骗80000元,通过其朋友曲某手机银行转账。

受害人于某被骗资金流向:

依据《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于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符合通知中按比例返还条件,可以按比例予以返还。按照规定中的返还计算公式计算,以上账户应返还67409.63元,实际返还受害人于某资金共67409.63元。

该公告公告期自今日起共三十日,公告期间内与该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高新公安分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新公安分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返还,并重新确定“于某被诈骗案”被害人于某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高新公安分局将按照原确定的比例返还被冻结资金。

联系人:张警官、唐警官。

特此公告

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3年2月7日

关于周某被电信网络诈骗案资金返还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文件规定,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对“周某被诈骗案”中,被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被骗人周某。按照《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该案按比例返还事项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2022年3月9日17时29分,周某拨打110报警称:2022年3月9日17时左右,在潍坊市高新区福寿街东方路西南角,被对方以在其店订餐要其帮助买酒的名义诈骗31500元。

受害人周某被骗资金流向:

依据《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周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符合通知中按比例返还条件,可以按比例予以返还。按照规定中的返还计算公式计算,以上账户应返还10923.7元,实际返还受害人周某资金共10923.7元。

该公告公告期自今日起共三十日,公告期间内与该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高新公安分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新公安分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返还,并重新确定“周某被诈骗案”被害人周某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高新公安分局将按照原确定的比例返还被冻结资金。

联系人:张警官、唐警官。

特此公告

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3年2月7日

资金返还公告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文件规定,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决定对“宋某被诈骗案”中,被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被骗人宋某。按照《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该案按比例返还事项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受害人宋某被骗资金流向:

依据《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宋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符合通知中按比例返还条件,可以按比例予以返还。按照规定中的返还计算公式计算,以上3个账户应分别返还11770元、12819元、6006元,合计应返还受害人宋某资金共30595元。

该公告公告期自今日起共三十日,公告期间内与该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寿光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寿光市公安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返还,并重新确定“宋某被诈骗案”被害人宋某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寿光市公安局将按照原确定的比例返还被冻结资金。

联系人:徐警官。

特此公告

寿光市公安局

2023年2月7日

大多数案例都是犯罪分子

利用被害人自身贪念

心理承受能力差

陷入犯罪分子

精心设计好的圈套

受骗者的心理弱点

贪念

大部分的电信网络诈骗是利用人的贪念实施成功的。

施以小利,诱骗上钩,放小抓大,最后拉黑走人。

网络贷款诈骗:以无抵押、低息、放款快,让你觉得仿佛天上掉馅饼一般,逐步按照对方所说的去操作,最终越陷越深。

恐惧

诈骗分子利用人的恐惧心理实施诈骗。

利用身份信息,加以威胁,诱骗转账,删除拉黑。

注销校园贷诈骗:骗子常常这样恐吓受害人——“如果不注销贷款记录会影响征信,影响未来贷款买房、买车”,最后诱骗其一步步进行转账操作。

不谨慎

“粗心”,转账汇款不经过任何核实。

骗子冒用“熟人”头像和昵称,在QQ(微信、支付宝)上用各种理由和方式诱导转账。

冒充熟人诈骗:“熟人”包括领导、老师、朋友等,对于此类诈骗,骗子最怕你进行核实,会不断地催促你,说这件事很急,要马上办,就等着你的一个“不谨慎”。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一起来看看这份“反诈宝典”

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泄露、贩卖等现象突出已成为诈骗犯罪黑色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许多电信网络诈骗方式都以获取被害人隐私信息为先决条件和必经步骤,因此,广大人民群众把好个人信息保护的第一道关口。

应对方法

①要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

②要保管好个人账户信息。在相关网站输入账号、手机号码、查询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前要谨慎核实域名真实性,不点击可疑链接,不连接来历不明的无线网络,不扫描非正规渠道获取的二维码,谨防钓鱼陷阱。

绝不出租出售“两卡”

千万不要认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就不算犯罪。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行为的情况下,仍出售银行卡、手机卡,为他人提供便利,就涉嫌构成违法犯罪,情节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应对方法

① 广大群众要保持警惕,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 绝不出售、转让、出租、分租、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

② 若发现出售、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等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加强账户安全管理

一些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反映出部分群众银行账户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因此,提高银行账户安全性,给自己的账户上好“锁”,是风险防范的关键一环。

应对方法

① 为银行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设置复杂程度较高的密码;

在其他任何网站上 设置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 相同的用户名和密码;

向任何人 透露或转发短信验证码及其他形式的 动态密码

提高金融安全意识

被害人金融知识不足或风险意识薄弱是多数电信网络诈骗最终得逞的直接原因,因此,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是群众防骗避损的核心应对之策。

特别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的被害人群更加广泛,逐渐从老年人、受教育程度较低群体向中青年、高学历、高收入人士蔓延,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已成为每一位群众的必修课。

应对方法

① 群众应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和网络曝光的诈骗案件, 了解近期出现的作案手法;

② 对电信运营商通过短信推送的安全提示信息,以及公安机关通过网站、公众号不定期发布的 风险防范要点,应认真研读并牢记;

③ 银行利用各渠道开展的 金融知识宣教活动系统性、针对性强,对资金安全保护大有裨益,应当予以关注。

培养良好支付习惯

电信网络诈骗尽管无孔不入且真假难辨,但只要群众时刻保持警惕,养成良好支付习惯,把控住对外转账汇款的最后一道关口,仍可有效避免资金损失。

应对方法

① 接到熟人通过短信、微信、微博、QQ、邮件、语音等形式发送的转账请求,或询问银行卡、网银密码等重要信息时,要 通过电话核实确认;

② 陌生人或长期失联的“熟人”要求汇款时,须 保持谨慎多方求证,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银行、电信运营商等机构咨询;

③ 如确需向对方转账,应尽量 选择次日到账方式并于事后再次核实,如有异常及时申请撤销;

④ 具有移动支付习惯的消费者应 选择安全性较高的支付产品,并下载安装正版应用软件;

避免在与移动支付软件绑定的银行卡中 存放过多资金以便分散和锁定风险。

潍坊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刘靖雯

审核:卞奕龙、杨勇、贾春毅

来源:潍坊高新公安、寿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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