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友友们!
最新消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今日发布
共招募高校毕业生
4400名
重点内容来了
↓↓↓
招募数量与岗位、服务期限
2023年自治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400名,其中支教704名、支农1129名、支医501名、帮扶乡村振兴1886名、水利服务180名。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自主择业。具体岗位如下。
(附件1)
招募对象、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2023年宁夏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2023年区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
(三)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
2.已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募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8:30-7月12日18: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程序
(1)个人注册。报考者登录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点击“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完成个人注册。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代码详见附件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宁东管委会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县级人社部门”)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报考者未通过报考项目岗位资格初审,但符合其他项目岗位条件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项目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岗位。同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请报考者注意留存)。
(4)考试加分。对于脱贫户、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时间为7月13日-7月17日18:00(共计3天,不含周六、周天)。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加分。
(5)打印准考证。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20日-7月2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笔试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统一组织,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2.成绩查询。报考者于8月8日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成绩。
(三)资格复审。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宁东管委会根据项目招募人数(见附件1),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8月9日-8月11日(如有调整以复审公告为准)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复审人员提供材料见附件3)。
(四)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宁东管委会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于8月16日前完成。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体检组织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受检人承担。
(五)派遣上岗。根据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结果,由地级市人社部门及宁东管委会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于9月1日前派遣拟招募人员赴乡镇基层到岗参加服务,若有不到岗造成缺额需补录的,应在9月7日前完成补录工作。补录结束后,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
(六)培训。对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具体培训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服务待遇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享受生活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及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特别提示
参加自治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可参加2023年“城乡社区”“学前教师”“乡村医生”和“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公告随后由相关部门发布)。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工作分别由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和司法厅负责组织实施,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三支一扶”资格初审及加分审核咨询电话(见附件1、2)
(附件2)
本文部分内容有删减
政策问答
1、什么是 “三支一扶”计划?
答: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每年有计划地招募适当数量的大专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水利服务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2、什么是宁夏籍生源?
答:宁夏籍生源是指报考者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是宁夏。
3、哪些人员符合加分条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1)脱贫户——脱贫户的毕业生须提供“防返贫监测”APP应用程序内显示家庭成员内容(含考生本人)的截图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残疾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低保家庭——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银行账户流水、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零就业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以上四项不得累计加分。
4、因父母双亡、失踪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如何提交附加加分证明材料?
答:(1)父母双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失踪需提交由法院宣告失踪、并公告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的户口信息能够反映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关系。
5、复审人员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报考支教项目毕业生须提供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怎样知道网上初审通过?为什么必须打印报名登记表?
答: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者必须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7、为什么需要尽量避开报名截止日(7月12日)?
答:报名时间截止,报名系统即自动关闭。最后一天的报考者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查询审核结果。如因报考者填写内容不符合初审条件,审核机构做出审核不通过处理,报考者将无法更改并重新提交报考信息从而丧失报考资格。所以报考者应尽量避开截止日(7月12日)报名。
8、不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有哪些后果?
答:填写报考信息前,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及其附件,确认《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及提交加分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资格。
9、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怎么办?
答:凡在加分材料提交审核时间截止前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不予加分;凡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报考地人社部门将依次补录。
10、“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安家费?
答:“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11、“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
(2)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在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在乡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2年可作为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享受条件3年中的2年计算。
(5)“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6)“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考生们
接下来的时间拼尽全力吧
加油!
大家都在聊
相关推荐
热门视频
热点搜索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