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严禁涨价!

王大爷胡同唠嗑啦

2023/08/26 11:06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食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食盐经营单位:

近日,受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影响,引发部分民众囤积食盐现象。目前,我县食盐充足,市民按需理性购买,不信谣、不传谣。为保障食盐价格秩序平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灌云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本县各食盐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履行义务

各食盐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稳定价格水平。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做到依法经营,质价相符,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行为

有关经营者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实施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三)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

(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五)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行为;

(七)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一)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四)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

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上述有关违法行为的,可以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灌云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投诉举报和有关社会舆情,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食盐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新闻多看点

(一)作为我国盐行业唯一中央企业,8月24日中盐集团发布保障食盐市场供应的声明,我国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管理,我国食盐来源主要分为三类:井矿盐、湖盐、海盐。当前我国的食盐产品结构占比为井矿盐87%、海盐10%、湖盐3%,井矿盐和湖盐生产均不受日本核污染影响。

中盐集团是世界最大的食盐生产企业,食盐产能超过1000万吨/年,其中井矿盐占比95%、湖盐占比4%、海盐占比1%。中盐集团在全国有完善的产销企业布局,食盐储备供应充足。

中盐集团具有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食盐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食盐产品可以做到源头可追溯,质量安全有保障。

(二)作为江苏省食盐供应主渠道,苏盐集团24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生产的“淮盐”均为井矿盐,采自地表1000米以下的盐矿,品质纯正无污染,曾获评“中国食品安全示范企业”“中国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等称号,“淮盐”先后荣获全国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

“淮盐管够,请大家放心消费,不要盲目抢购。”苏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海龙表示,“作为全省食盐供应主渠道,苏盐集团在2003年非典肺炎、2011年日本大地震等历次食盐市场波动中,均很好地保障了食盐市场供应,起到了‘压舱石’和‘顶梁柱’作用。”

苏盐集团年食盐生产能力达150万吨,在全省13个市建有省市两级食盐政府储备及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共计6万余吨,可以满足全省人民2个月食盐用量。目前,苏盐集团各市县盐业公司正在加班加点配送补货,确保各大商超食盐充足供应。

来源: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蒋鹏军

初审:曹雨

复审:王立先

终审:陈昌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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