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厦门紧急发布!转发扩散!

干果的精彩生活er

2023/08/26 13:09

最新消息!

厦门刚刚紧急发布!

严禁!严禁!严禁!

事关食盐!请转发扩散!

厦门官方紧急发布:全市提醒告诫书!

违者将被重罚!

全市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受“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入海”事件影响,部分地方发生食盐抢购现象。

为维护食盐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防范发生价格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01

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 加强价格自律,稳定价格水平

02

严禁哄抬价格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利用其他手段推动食盐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违者最高可处 300万元的罚款

03

严禁价格串通

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食盐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违者最高可处 500万元的罚款

04

严禁价格欺诈

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违者最高可处 50万元的罚款

05

严格明码标价

应按规定明码标价,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违者最高可处 5000元的罚款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对经提醒后仍实施违法行为的,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 将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 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严查!严查!严查!

在此严厉正告!郑重提醒!

守护群众“菜篮子”

厦门已经出手!

目前

各区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

深入各经营超市、商店等

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和执法检查!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最新!

福建多地紧急公告!

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为维护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

确保食用盐价格平稳有序

今天

莆田、泉州、三明、南平

也纷纷发布公告

规范食盐价格行为

其中,对相互串通

操纵市场价格造成

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

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

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一起来看↓

莆田

(上下滑动查看)

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受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排入海洋影响,引发我市部分民众囤积食用盐现象。为保障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平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市各食盐经营者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履行义务

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维护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行为

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实施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三)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

(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五)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行为;

(七)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1.不标明价格的;

2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4.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五)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通告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泉州

(上下滑动查看)

各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

目前,泉州市食用盐储备十分充足,可满足全市居民的日常需求,市民无需恐慌,更不必效仿“囤盐”。因我市部分地方出现抢购食用盐现象,为切实维护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确保食用盐价格平稳有序,现对各相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二、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要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不得牟取非法利益;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市场价格;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捆绑搭售其他商品;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存储数量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四、社区团购、跑腿代购、餐饮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监测管控,平台内发生重大纠纷事件或价格明显异动状况时要迅速妥善处置并立即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五、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示范作用,积极引导行业经营者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各有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自觉规范经营价格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欢迎广大经营者和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三明

(上下滑动查看)

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受日本核污染水排海事件的影响,我市部分地区出现食盐抢购的现象。为保障我市食盐市场秩序平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秩序。目前,我市食用盐库存供应充足且安全,请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市民按需理性购买,不信谣、不传谣。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借机大幅提高食盐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用好自主定价权,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禁止价格欺诈。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要求,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切实规范经营价格行为。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三明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价格舆情,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市食盐市场价格秩序。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南平

(上下滑动查看)

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受“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排放入海”消息影响,我市个别地区出现市民抢购食用盐现象,目前,我市食用盐充足,市民按需理性购买,不信谣、不传谣。为保障食用盐价格秩序平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对我市各食盐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履行义务

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维护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行为

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实施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三)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

(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五)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行为;

(七)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1.不标明价格的;

2.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4.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五)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请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参与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投诉举报和有关社会舆情,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食用盐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注意!

制造恐慌卖盐!

国内已有店铺老板被查处!

当前,受到日本排放核污水事件影响,国内多地掀起囤盐潮,部分商家利用市民的从众心理,推波助澜,发布虚假信息扩大社会恐慌情绪,以达到其个人目的。

8月25日,西安未央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通过社交群发布“为啥都来抢盐,今天日本正式排放核污水污染整个海洋,大海被污染海盐就不能吃,囤盐啦,肯定要涨价啦”等信息,引发群众争先购盐。

接举报后,未央警方迅速 将涉嫌散布谣言信息的刘某抓获归案

经查, 刘某为西安市某生鲜店铺老板,为提高店铺销售额,其利用日本向大海排放核污水事件热点,在多个社交群内发布不实信息诱导不明真相群众接龙购盐,短短数个小时,就有上百名群成员接龙排队购盐,严重扰乱市民正常生活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西安未央警方 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西安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依法依规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坚持理智分析和客观判断,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二传手”。

再次提醒:不必抢盐!不必抢盐!不必抢盐!

目前,关于食盐抢购现象,多方发声,呼吁“不必抢盐屯盐”。中盐集团发布声明称食盐储备供应充足,请社会各界理性消费,不要盲目抢购。 此外,多地也通过官方发声,呼吁市民“不必抢盐”。

对此 福盐集团也最新发出紧急提醒!

日本宣布于8月24日下午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引发全球关注和热议,受此影响,部分消费者对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对福建省食盐供应安全的影响心存担忧。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盐集团)提醒消费者,目前福建省食盐储备十分充足,市民无需恐慌,更不必效仿“囤盐”。

目前,福建省食盐库存充足,可满足全省居民口食盐需求。同时建立了从省外购进食盐的渠道,保障我省食盐充足供应。

近日,福盐集团加强市场监测,加大对省内各超市、各平台的食盐补货力度,目前各超市门店、各平台食盐库存充足。

长期以来,福盐集团严格按照食盐的标准体系要求,建设高等级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强化食盐产品出厂检测,建立了“一包一码”的食盐追溯体系,保障食盐质量。

下一步,福盐集团将更好发挥省内食盐供应主渠道作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记者注意到,目前不少市民抢购食用盐,朴朴、永辉生活等生鲜电商平台上,部分食盐暂时出现断货。福州市商务局提醒,将继续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食用盐货源充足,市民按需理性购买,不信谣、不传谣。

永辉发布公告表示,盐供应充足,请按需购买,无库存门店已陆续到货无需抢购。记者在永辉生活上看到,福建原盐、福建贡盐、低钠海盐等仍然有货。目前,福建永辉物流仓储整体库存接近260吨,全省门店库存近80吨。同时,闽盐24日、25日两天陆续到货近320吨;中盐24日、25日两天陆续到货50吨。永辉生活App线上24日将补充到货40吨,目前海盐和矿盐库存充足,可满足大家的需求。

重要消息!

转发扩散!

综合 厦门市场监管、东南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华商报

海峡导报微信(ID hxdbwx)整合编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加入吃喝玩乐在厦门!

厦门 / 资讯/ 生活/ 美食 / 活动/ 福利

投稿合作微信:FF86800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聊

热门评论

相关推荐

热门视频

查看更多视频

热点搜索

打开APP 追踪24小时热点新闻
打开APP 追踪24小时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