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信披违规,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

炜衡金融315

2023/09/01 16:35

2023年6月15日,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瑞斯康达;股票代码:603803)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6号)。2022年11月10日,瑞斯康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2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炜衡金融315团队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4日至2022年11月1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1月1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利用全资子公司,开展虚假自循环业务

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8年起,瑞斯康达将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与隋田力控制或指定的企业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检测交付等事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深蓝迅通以生产型企业的名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其真实身份是作为垫资方,以先向上游供应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待交货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深蓝迅通支付剩余货款的方式,为隋田力方面提供垫付资金。业务模式上,瑞斯康达“以销定产”,先与下游签订销售合同,再根据事先谈好的毛利率倒算采购单价,与上游签订数量一致的采购合同。

虚增营业收入,虚假记载年度报告

上述行为导致瑞斯康达披露的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虚增2019年营业收入35,133.1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8,754.5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378.67万元,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3.2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2.82%;涉嫌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8,132.96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2,787.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345.29万元,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4.4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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