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3.25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原董事长王滨一审被判死缓!

骨头有话说

2023/09/13 10:51

金融“大老虎”王滨,在被诉近8个月后,终于9月12日迎来一审宣判。

1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王滨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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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行为达20余年

1958年出生的王滨,可谓是真正的高知分子,毕业于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长期在金融系统任职,履历涉及地方政府机关、央行、农发行、交通银行、中国太平保险集团等多个领域,曾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8年9月,已年近60的他调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2年1月8日,63岁的王滨在任上被查。同年9月,王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今年1月,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提起公诉。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王滨的贪腐行为从1993年12月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时就已开始,换句话说,王滨的贪腐行为已持续超过20年。

贪污财物3.25亿余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1年,被告人王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5亿余元。

2012年1月起,王滨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境外存款申报制度,将共计折合人民币5642万余元的外币存入其亲属在香港开立的银行和证券账户,隐瞒不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滨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王滨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王滨隐瞒境外存款犯罪系自首,可予从轻处罚,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

但鉴于王滨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同时,根据王滨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商商查”官网显示,王滨曾经担任过4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职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也是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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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滨 #死缓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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