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MBA)广东华科教育报名点

广东振华教育研究院

2023/09/16 11:33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湖南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以工科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包装教育特色突出,是我国第一个被国际包装协会(IAPRI)接纳的会员单位,是中国包装联合会包装教育委员会的主任单位,也是全国高校中唯一的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和中国包装技术培训中心。

1995年,学校作为首批试点院校通过了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学校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评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09年获得外国留学生招收资格;2010年以优秀成绩通过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2013年成为全国50所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3年获得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资格,201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2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环境幽雅,交通便捷,东邻株洲神农城生态景观公园,西接高铁株洲西站,占地面积3853.7亩。现有22个教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材料科学与工程;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涵盖56个二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25个学位授权领域;83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实践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9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有全日制学生3202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6人、硕士研究生3109人、本科生28511人、专科生364人。有教职员工2820人,专任教师1917人,其中教授295人、副教授67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575人;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2人,“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8人,湖南省“芙蓉学者”受聘人选3人,湖南省优秀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省优秀教师4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优秀研究生导师7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81人,22人进入省“121人才工程”,4人进入省“百人工程”,9人进入省学科带头人行列;聘有两院院士3人。

学校拥有湖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学科”设计学、“国内双一流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拥有“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全国包装广告研究基地”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拥有“生物医用纳米材料与器件”“生物质纤维功能材料”等8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拥有2个湖南省工程实验室、4个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3个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及“产品包装创新工业设计中心”“包装设计艺术与技术研究基地”等48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与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市霞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组建“建筑墙体节能新材料”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建设了“湖南省高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和“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近几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教改项目10项,省部级教改项目235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1项。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15140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1823篇;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308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1项、重点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477项;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项(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3项(其中一等奖2项),湖南省自然科学成果一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73项,专利977项。学校牵头主持承担的“特殊室内环境净化关键技术与成套设备产业化开发”项目,获2010年省科技厅第三批重大科技专项。“冬冷夏热地区节能关键技术与示范”获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的立项资助。

同时学校重视对外交流合作,学校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阿克伦大学,英国德比大学、林肯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德国斯图加特应用科技大学,韩国水原大学,日本圣泉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坦桑尼亚尼尔森·曼德拉非洲科技研究院,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等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

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

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我校2023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00余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余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考点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记住网报系统为考生提供的报名号和考生本人确定的密码。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工业大学只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我校报考点(4313)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12)我省所有报考点全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若确认后不来考试的,所缴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请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13)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填写为“湖南工业大学XX学院XX考生收”。档案和学习单位填写为“湖南工业大学XX学院”。

(二)网上确认要求:按考点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选择湖南工业大学作为考点的考生,具体方式和时间见后期考点公告(见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与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公众号)。

三、初试

(一)考前十天,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上的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起始时间为8:30,

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但不能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

均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四、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在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准予

其参加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复试阶段将再次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凡未毕业自考生,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1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五、复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均应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七、录取

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单位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类别以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为准,请各位考生报名时慎重填报,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更改。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在入学时转入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签署委培协议,经所属学院审核通过,报研究院备案存档后方可不转档案。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处理不当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信息来源g/z/h:恒景研考教育、恒景教育

广东教学实践基地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六楼

展开全文
文章关键词
#考生 #招生 #考试

大家都在聊

热门评论

相关推荐

热门视频

查看更多视频

热点搜索

打开APP 追踪24小时热点新闻
打开APP 追踪24小时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