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苏口罩遮面现身法院 发声明正式起诉黄毅清诽谤

搜狐娱乐2018/01/1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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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苏口罩遮面现身法院

  马苏正式起诉黄毅清诽谤

  搜狐娱乐讯 1月12日下午1点半,马苏现身海淀法院,起诉黄毅清刑事诽谤罪。(区别于一般民事诉讼,提起刑事自诉则原告认为被告情节严重)。马苏提交相关证据,坚称近期网传其与PG One、张继科保持亲密关系的传闻皆为诽谤。马苏代理律师表示,此次诉讼主要针对黄毅清发布的一系列不实信息,“我们对黄毅清发起的是诽谤罪的刑事诉讼,不是一般的名誉诉讼。”律师表示,马苏在此事件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马苏律师朱晓磊和张起淮称法院已受理此案,15天内告知是否立案。

  马苏工作室随后发声明,称“针对近日关于我工作室艺人马苏女士的严重不实谣言,我工作室一直在联系律师积极取证,目前,造谣者的恶劣程度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提起刑事自诉代表着我工作室的坚定立场: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恶意诽谤者一定会受到法律严惩! ”

  工作室还附上了法院诉讼材料收据。

  近日,李小璐夜宿门风波闹得沸沸扬扬,作为PG One和李小璐贾乃亮夫妇好友,马苏也卷入其中。黄奕前夫黄毅清不停在微博爆料,其曾两次喊话马苏都未得到回应,11日还在微博发长文大曝猛料,称马苏不止与PG One、魏大勋有过亲密关系,还曾与张继科一起“做头发”,并直呼马苏为“圈内老鸨”。

  马苏起诉称,被告人黄毅清先后6次在其微博中公然捏造自诉人吸毒、卖淫等虚假事实,这些微博在极短时间内被大量点击、浏览、转发。每条微博的点击、浏览次数均远超五千次,严重降低了马苏的社会评价,并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因此,马苏认为,被告人黄毅清公然捏造事实诽谤她本人,且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

  诽谤案件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类型。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旦构罪,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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