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后遗症:两子女埋怨父母“偏心” 拒付赡养费

惠州电视台

2021/02/28 11:08

父母者,人之本也。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过近日,我们接到孙先生报料,称自己的哥哥姐姐不愿意赡养七旬父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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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1岁的孙大爷来自于黑龙江,2014年从工厂离职后,他和老伴就一直住在小儿子家里。据小儿子孙先生表示,这几年以来,主要都是他在赡养父母,除了提供吃住之外,每个月还会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费。

孙大爷的小儿子 孙先生:以前我固定每个月就是两千块钱,从19年开始我就没有固定每个月给,因为那时候我没有做生意了,出去外面打工,那个时候我走的时候留了一万块钱给家里,每次回去问我爸够不够,有时候留5000,有的时候留8000,这样一直到2020年的11月。

孙大爷:2014年的时候两个姑娘给过我两个月生活费,那就是当时原来考虑说是老人在工厂下来了不能工作了,每人看看给提供点养老费吧,后来她们给拿了两个月,不知道什么原因就不拿了,我也就没要了,就放弃了。

孙先生告诉记者,原本在2019年的时候,他还开了一家理发店经营的,但受疫情影响,生意惨淡,投进去的钱也亏了不少。现在,他和妻子两人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家庭的经济压力比较大。

孙大爷的小儿子 孙先生:大概一个月收入就是四五千块钱,也不是很稳定,像家里的支出压力就比较大,因为要交社保,有房贷,还有小孩子读书、家里的生活费,基本上是挣多少花多少的状态,我爱人的话,她就是在学校门口摆地摊,收入也很不稳定,一个月大概也是四五千块钱。

小儿子表示,目前要保证两老的生活起居还是勉强可以的,但两位老人家年纪较大,身体一旦些出现大毛病,他就怕经济上负担不起。在这样的情况下,孙大爷就跟其他三位子女提出摊分赡养费的要求,没想到却遭到了拒绝。

孙大爷:每个孩子每个月给我们两个拿500块钱,合一起是2000元,我就这么个要求,没别的要求。

原来,孙先生一家是重组家庭,前面三位孩子其实是孙大爷和前妻所生的。因为母亲是继母,加上哥哥姐姐又认为父亲偏爱小儿子,他们便以此为理由,拒绝支付赡养费。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三人了解到,除了三姐之外,孙先生的大哥和二姐都不愿意支付老人的赡养费。

孙大爷的大儿子:我结婚我就是净身出户的,我结婚时候一分钱没帮我,我结婚这么多年始终也没管过我,我父亲以前有钱,反正都让我弟弟给花了,我们一分钱也没花,我都靠低保生活,我还有病,我媳妇也有病,从来就干不了活,我姑娘也有病,还长血管球,完了他反而转过来朝我们要养老费,太不公平,不合理,我心里感觉就是不平衡。

孙大爷的二女儿:我只养一个老人,那个老太太我是绝对不会养的,我不会给她的,我只养一个, 我就给250,还有一点,他把他的钱给他儿子买房了,你说是给你儿子买房子的,是借给你儿子的谁相信,你要我叫抚养费可以,你把给你儿子买房的19万拿出来,上法院,法院提供证明只是借的,我就交。

孙大爷的三女儿:我说我没意见,你不提说你要这个养老费,逢年过节有时候我也会给,就是我个人角度,你现在没有工作了,我都有考虑过,逢年过节,平时我都会拿一点钱给的,就是说他提出要求给500,没准还条件好的给1000,这是自愿的对吧。

遭到拒绝后,孙先生的父母想通过法院起诉,获得赡养费。没想到法院要求提供关系证明和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起诉过程又遇到了困难。

孙大爷:我们的关系证明是很难提供,多少年都不在一起了,要户籍地派出所证明,好像也提供不了,因为我的大儿子十几岁,那时候在农村生活,没进城里那时候他就单立户口了,就不在一起了,提供原始资料我都不一定能找到了,现在如果能提供,只能是回去找那些亲属,或者找政府单位给出这个证明,但是我这么大年纪了怎么回去?

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且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重新组建家庭中的子女,一般情况下对亲生父母和继父母都需要赡养。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 贺鸿德:他如果确实是找不到,他这些子女的身份证号码或者是身份信息,这些子女又拒绝给的话,那他只能向子女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求助,这个对于老人家来讲可能相对比较困难,但是从法律程序上来讲,诉讼程序上来讲,他还是必须要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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